2025年9月15日,美邦邦际营业委员会(ITC)宣布终裁: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8月14日作出的初裁(No.9)不予复审,即基于息争,终止对列名被告中邦浙江Hangzhou Guangli Technology Co., Ltd. of China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的视察;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8月25日作出的初裁(No.11、12)不予复审,即基于息争,终止对列名被告新加坡Brilliant Labs Limited of Singapore的视察,并设定估计了案日期为2026年12月21日。